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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公告


来源:镇康县 作者:  时间:2017-07-21 06:16 点击率:

当前正值雨季,是进入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一旦采摘、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为有效预防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不能识别,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以化肥的庄稼地里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

二、加工烹饪野生菌时应注意: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

三、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严格加工,应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四、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六、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七、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食用野生菌的危害性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    

         



               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