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纪委监委牵头整改两个问题,一是工作作风不扎实,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工作作风不扎实部分乡(镇)及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表态好、落实差、整改推进缓慢、作风不严不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久拖不决。(一)整改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二)整改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四)整改措施:1.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追根溯源、综合施策,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护,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推动生态环境...
日期:2023-12-28浏览: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