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对遗失林权证书事宜公告如下:本人李春祥,系坐落于镇康县勐堆乡竹瓦村委会金竹水组林地的合法权利人,该林地对应的林权证书证号为镇林证字(2013)第00260号,林地面积2570亩,林木种类为有林地,林权登记日期为2013年5月14日。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导致上述林权证书遗失,经本人核实确认,该证书已无法找回。现郑重声明,上述林权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持该证书办理的相关业务均无效。本人拟向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办理该林权证书注销手续,公告期限为10日(自2025年12月4日...
日期:2025-12-03浏览:82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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