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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打车没发票?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4-07-07 |
联系人姓名 | 周* |
身份证号 | 2202************** |
手机 | 130****9456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我24号在南伞打了2两次车,司机均无法提供发票,每次都是6元,酒店-镇康一中,这个问题能否解决? |
回复人名称 | zkx |
回复时间 | 2024-07-10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你好!收到留言后我单位迅速转办县税务局,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县税务局于2024年7月9日电话联系留言人了解具体情况,留言人短信讲述其2024年6月24日在镇康县南伞镇乘坐绿源公交车,支付2元车费,司机未提供发票;乘坐出租车2趟,支付车费共12元,司机未提供发票。 经与镇康绿源公交有限公司(绿源公交经营企业)和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镇康出租车分公司(县内出租车经营企业)核实,留言人反映的未开发票情况属实。绿源公交驾驶员因之前未 发过生乘客索取发票的情况,且发票需由公司开票员开具,故未能当场向留言人提供发票;出租车车费一趟6元,驾驶员因当时 手头仅有20元和50元的通用定额发票(手撕发票),故未能当场向留言人提供发票。 (二)处理情况 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具发票给留言人。镇康绿源公交有限公 司已于2024年7月9日向留言人开具发票,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镇康出租车分公司已于2024年7月9日向留言人开具发票。 二是对镇康绿源公交有限公司、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镇 康出租车分公司进行发票开具相关政策的宣传辅导,规范生产经营者发票开具,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答复情况 2024年7月9日,县税务局电话答复留言人,留言人确认已收到发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