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40080020100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加大党组织建设力度,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提升组织能力、突出政治功能。
2.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镇、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不断完善便捷、高效、惠民的基层服务体系。
5.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6.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加强民族宗教的管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加强对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促进村(居)民自治良性发展,统筹和规范村(居)委员承担的各类协管事项,规范人员管理和经费使用,推进“多元合一、一员多能”。
8.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监管,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合法行使。
9.加强对上级部门派出(驻)机构的指导和协调,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派出(驻)机构的党群组织的管理,妥善处理好与派(驻)机构的工作关系。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千方百计“促增长”,经济发展呈现新态势。全镇经济总收入预计达3.3亿元,同比增长10%;农业总产值预计达2.98亿元,同比增长8.7%;农村经济总收入预计达2.66亿元,同比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34180元,同比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7748元,同比增长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93万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达5000万元,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150万元;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27亿元,贷款余额1.53亿元,全镇经济发展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新态势。
2.坚定信念“固根本”,产业发展迈入新篇章。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以服务农业、服务农民、服务农村为宗旨,全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按照“消除存量、遏制增量、补足数量”的要求,全面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核查及整改工作。以产业提质群众增收为奋斗目标,完成“坡改梯”4200亩,2022/2023榨季新植甘蔗4016亩,蔗园面积达1.06万亩,2022/2023产季新植香料烟1809.8亩。瞄准绿色有机、生态优质的要求,巩固提升1.43万亩茶叶品质。持续推动3.18万亩临沧坚果高质高效发展,产量达596吨。坚决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实现粮食总产量7862吨,以基层党组织领办肉牛养殖合作社为契机,推动畜牧产业稳步健康发展。以市场主体倍增为抓手,全力激发市场活力,全年共发展培育新型农业企业12户、建筑行业24户、现代服务业236户、小微企业72户和个体工商户530户。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新模式,深化“党建+旅游+文化+产业”的四合一发展模式,全力推动小落水云巅石板村、傣族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荒田茶旅融合示范村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镇乡村旅游蓬勃发展。
3.全力以赴“促发展”,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严格落实“降成本、优环境”的政策要求,秉持“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抢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政策红利,全力补齐道路、水利、产业等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夯实乡村全面振兴基础。申报储备各类项目68个,计划总投资3.09亿元。
4.竭尽全力“兴乡村”,乡村振兴踏上新征程。扛责冲锋、精准施策,把握乡村建设这个“着力点”,抓建设、防返贫,乡村振兴稳步推进。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人群,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进一步筑牢致贫返贫防火墙。持续深入推广“政府救助平台”。坚持把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产业发展、移风易俗相结合起来。以盘活“三资”为着力点,进一步细化完善村级集体经济“一村一方案”,成立镇康县凤尾镇乡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体化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
5.齐心协力“美环境”,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瞄准农业面源污染、河流水质污染、“小散乱污”企业等重点领域,整改整治各级环保督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5个。严格按照“河(湖)长制”“林长制”要求,积极推进河道清理、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坚持以防为主,抓实抓细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绿美建设工作,成立苗木养护、技术服务、监督服务等13个专项工作组,全面实施凤尾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切实担负起守护绿水青山的政治责任。
6.以民为本“惠民生”,社会事业实现新发展。倾力投入、共建共享,以实干笃定前行,实现了社会事业新发展。持续推进“凤尾镇人力资源联盟”建设。深入挖掘村俗、民俗文化,恢复举行元旦、七一、国庆晚会,成功举办凤尾镇“二月二龙抬头”及国庆民俗文化展演等活动,群众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全面落实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教育工作机制。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95%以上,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四重保障”达70%,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7.多措并举“暖治理”,社会治理开创新局面。坚持“稳字当头、防字当先、管字当关”的原则,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强化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按照“多网合一、一网统管、一网共享”的标准,全面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和“八五”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坚持打防结合、以打促防、以打促宣的工作原则,紧盯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案件,以高压态势常态化联防联控。压实“两违”整治,全年依法拆除“两违”建筑3处。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盯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以最严要求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预警机制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迅速有力处置了“8.14”泥石流自然灾害事件。持续抓实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生产用电等隐患排查整治。
8.从严从实“提效能”,作风建设展现新气象。始终牢记和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巩固并深入推进政府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大力提升创新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党政班子成员结对帮带年轻干部工作机制,按照思想上“引”、业务上“带”、工作上“督”、作风上“管”的原则,鼓励引导年轻干部积极参与急难险重任务。坚持民主决策,把法治思维融入政府工作全过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监管制度,强化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办、中心(所)财务监管,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和作风教育,保证政府系统风清气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独立编制单位7个,均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凤尾镇财政所
2.凤尾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凤尾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
4.凤尾镇水务服务中心
5.凤尾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凤尾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凤尾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纳入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所属独立编制但未独立核算的7个单位凤尾镇财政所、凤尾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凤尾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凤尾镇水务服务中心、凤尾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凤尾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凤尾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纳入本部门统一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60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320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0.65万元,占总收入的95.68%;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8.76万元,占总收入的4.3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77.10万元,下降36.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8.73万元,下降20.44%;其他收入减少1088.37万元,下降88.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项目衔接资金较上年减少,加之各大局转拨工作经费减少,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342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20万元,占总支出的41.99%%;项目支出1984.14万元,占总支出的58.01%;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49.76万元,下降33.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4.26万元,下降10.26%;项目支出减少1585.50万元,下降44.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疫情防控等相关项目专项资金减少,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6.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3.3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4.14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0104人大会议:人大会议费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人大会议期间伙食费、住宿费、办公费等支出。
2.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22—2023年人大代表履职经费专项资金11.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代表误工费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各类支出。
3.2010206参政议政:镇康县“协商在基层”凤尾镇院坝协商议事会议经费0.40万元,主要用于凤尾镇院坝协商议事会议期间会议餐支出。
4.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3年凤尾无资金来源化债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凤尾镇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及大柏树荒田茶厂功能提升;“两烟一糖”工作经费2.0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各类办公支出;2022年度耕地流出整改恢复资金52.30万元,主要用于凤尾镇村(社区)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凤尾镇凤尾社区虫胶厂片区及大白仓片区道路建设项目资金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凤尾社区道路建设项目水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水电费、网络费及乡村振兴工作中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凤尾镇香料烟生产扶持政策税收返还资金22.70万元,主要用于2022-2023产季香料烟产业材料及水池建设等支出;党校培训专项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党校培训期间各类支出;凤尾镇凤尾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服务站建设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凤尾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服务站;临时救助8.86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临时困难群众;高龄补助1.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凤尾镇高龄补助;公墓建设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小水井村、大柏树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经费5.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整治两违工作;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经费0.0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培训伙食支出;大坝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耕地保护奖补费13.83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大坝村农户水稻种植补助;乡镇增减挂钩项目资金6.26万元,主要用于大坝村、小水井村开展增减挂钩工作;干部回乡规划家乡行动4万元,主要用于村庄规划技术服务费;土地整治资金2.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凤尾村土地整治工作;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催收工作经费3.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时人员工资;2020—2021年冬春救助专项8.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凤尾镇2023年产季香料烟受灾补助;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救灾抗旱期间公车燃油费;饮水工程款7.70万元,主要用于仁和村、小水井村饮水项目建设;抗旱救灾材料款2.8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凤尾村应急物资;2021年镇康县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17.92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美丽河湖项目工程建设;临沧矿业公司拨小河边村民补偿款4.03万元,主要用于芦子园小落水土地流转等费用;2022—2023年(上海帮扶沪滇)项目退耕补贴款21.4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凤尾镇2022—2023年产季甘蔗糖料基地建设地面附作物补偿。
5.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经济普查专项工作经费5.22万元,主要用于“两员”补助及普查工作产生的办公费等支出。
6.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凤尾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凤尾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经费1.59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及临时人员工资。
7.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全市村居小组工作经费0.9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各村小组开展村组工作。
8.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村干部岗位补贴经费8.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
9.2030699其他国防动员支出: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经费6.3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基层武装部工作(含战备训练、国防动员、兵员征集等)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体能服、作训鞋、迷彩服、粉盒等费用。
10.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补助经费0.4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劳务费。
11.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23年以奖代补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布标等办公费支出。
12.2070109群众文化:2022年免开经费0.9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文化演出服装。
13.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23年中央级省级免开经费4.85万元,主要用于节日活动、山歌会服装、活动现场舞台音响租赁等费用。
14.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2023年就业见习省级补助生活补助资金0.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基层专干工资。
15.2082804拥军优属:2023年“八一”慰问经费2.87万元,主要用于慰问2023年退役军人。
16.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防控资金22.19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伙食费等各类支出。
17.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凤尾镇芦子园矿区安置旧房折资102.39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安置人员及拆除费用。
18.2130108病虫害控制:2023年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项目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监测误工费及监测用品支出。
19.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2023年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项目资金0.10万元,主要用于农经统计办公支出。
20.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中央农村“厕所”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24.80万元,主要用于公厕建设及公厕管护支出。
21.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凤尾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专项资金3.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工作支出。
22.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 2023年凤尾镇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7.98万元,2018年天然林商品林停伐管护火灾资金0.72万元,天然林护林员工资11.16万元,生态护林员培训费0.15万元,生态护林员培训费8.99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护林员工资及管护支出。
23.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凤尾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费)资金4.19万元,2018年度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资金3.10万元,公益林管护专项资金0.20万元,公益林护林员劳务费9.3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经费0.6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护林员工资及公益林管护支出。
24.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森林草原防火经费4.4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培训、巡林等支出。
25.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018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资金24.5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通道修复;消防员及工作经费25.71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员、临时工资发放;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器材购置费11.0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消防器材。
26.2130315抗旱:饮水抗旱资金11万,主要用于水源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及应急供水设施购置及大柏树饮水抗旱项目。
27.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及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90万元,凤尾镇凤尾村傣族寨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镇康县凤尾镇凤尾村轩莱自然村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暨乡村旅游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村小落水红色文化旅游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镇康县凤尾镇凤尾村傣族寨乡村旅游农旅融合发展建设项目资金250万元,凤尾镇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镇康县凤尾镇凤尾村傣族寨茶叶、坚果产业提质增效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凤尾镇辖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8.2130505生产发展:镇康县凤尾镇大柏树村村集体经济茶叶加工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万元,康县凤尾镇仁和村小甘塘自然村产业提质增效建设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凤尾镇辖区生产发展。
29.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专项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各村驻村第一书记办公支出;镇康县凤尾镇2023年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凤尾镇坡改梯建设;2022—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及图纸设计费。
30.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宣传等方面办公支出。
31.2140106公路养护:凤尾镇2022—2023年道路养护资金10.7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养护。
32.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增减挂钩项目增改资金22.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村(社区)增减挂钩工作。
33.223010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80万元,主要用于凤尾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
34.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2023年度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9.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地质灾害员工资。
35.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汛物资、救灾工作人员和安置受灾群众伙食支出。
36.2240799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资金19.15万元,主要用于泥石流塌方清理及救灾工作人员伙食支出;2023年市级洪涝灾害救灾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受灾人员补助及塌方清理。
37.2296002省级第二批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项目资金20万,省级乡镇社工站示范点专项资金10万,主要用于支付凤尾镇社工站建设,凤尾镇小水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0万,主要用于建设凤尾镇小水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2.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6%。与上年相比减少961.90万元,下降24.76%,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础设施、村集体经济、产业道路项目减少,衔接资金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5.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4万元,资本性支出44.7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50万元,资本性支出6.3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8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6.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7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0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5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87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3.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88万元,资本性支出1242.4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7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2.76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1.3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2.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3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28万元,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1%。其中: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万元,决算为12.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52%,完成年初预算的7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8万元,决算为1.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8%,完成年初预算的9.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1%。其中: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万元,决算为1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8万元,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勤俭办公、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范围和规模。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9万元,下降22.53%。其中:因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39万元,下降2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0万元,下降44.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结束,进村接种疫苗次数减少,公车使用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应急救灾、入户核查、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矛盾纠纷排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应急救灾、入户核查、乡村振兴、人大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0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03.08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2.52万元,增长13.83%,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2023年保障部门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在部门和下辖7个村(居)委会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101.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7.26万元,固定资产1491.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2.6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5.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67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49.4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81.57平方米,账面原值1.7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4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8万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3420.34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1984.14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为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方面都达到了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总体效果较好。整体部门自评分为97分,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自评等级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凤尾镇芦子园矿区安置旧房折资专项资金、省级第二批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项目资金、省级乡镇社工站示范点专项资金,共计172.39万元,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凤尾镇芦子园矿区安置旧房折资专项资金、省级第二批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项目资金、省级乡镇社工站示范点专项资金全部完成支付,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全部兑付,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8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