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司法局)
镇康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10:41 信息来源:镇康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4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镇康县司法局全面梳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镇康县司法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编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机构职能信息。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与完善,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三财政资金信息。严格遵循公开要求,及时公示镇康县司法局2024年预算情况以及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让财政资金使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依据国家级政府网站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本县实际,精心编制并发布镇康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五是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梳理司法局行政执法事项,编制并公开镇康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清单涵盖行政执法的类别、依据等内容;六是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内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如重要工作部署、办事流程变更等。经统计,2024年镇康县司法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等,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责任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三是日常管理维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及时发布公开内容,对过期、变更信息进行排查更新。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排查,及时整改完善第三方监测反馈问题;四是清理与规范。按上级要求开展政府系统文件清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网站。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及时对法定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公示,为群众搭建更好地信息查询平台,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二是政务新媒体。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运营水平,保证微信公众号、微博、快手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定期发布政策动态、工作进展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保密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参加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召开的政务信息工作视频培训会1次,市政府办公室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视频培训会9次,丰富理论水平,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实践能力;三是加强日常排查。落实专人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日排查、日监测,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整改到位;四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接受上级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镇康县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运营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发布不及时、互动功能不健全,公众参与度低。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加强政务新媒体号的运营管理,增强信息发布的频率和质量,及时回复公众的留言和评论。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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