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8﹞814号)和《镇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举行镇康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镇康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调整方案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29名,其中:
(一)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18名;
(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4名;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名;
(四)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3名;
(五)法律工作者2名;
三、听证监察人
听证监察人员2人参加。
四、听证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员由听证组织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镇康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采取现场、信函和网上报名三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镇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仕龙
联系电话:0883-6630222,13578445850
信函寄至: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上报名邮箱:zkxjsj@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8:00止。
特此公告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