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20220311-002047-847
发布机构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18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3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4901000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职责;行使城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二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职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三承担园林绿化管理职责;行使绿地占用及树木移栽砍伐管理审批权。

  四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管理职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职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临时占道、临时广告、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挖掘城市道路等许可的受理、勘验、核查、审批和监管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狠抓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治理南伞河道。把治理南伞河河道做为县城综合治理的切入口,提高和强化南伞河河道功能,改善南伞河河道及两岸居民的人居环境。针对游道内倾倒垃圾、违章搭建构筑物等行为,进行治理、拆除,清除河道垃圾约200吨,整治后游道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为推进“美丽县城”创建积极作为。

  二是强化县城区域流浪狗、猫管理。首先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群众文明意识。截至11月底,全县共电视宣传3次,张贴、发放通告4000余份。其次是联合公安部门集中开展流浪狗、猫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文明养狗、养猫行为。在整治行动中,共收容和处置流浪狗65只,对市民携犬出户未用牵引带行为进行劝导纠正150余人次。

  三是服务县城创卫,全面提升县城环境卫生形象。一是结合创卫工作,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路段保洁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城区环卫精细化水平,与单位、企业及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1264户。二是要求垃圾收集车对各路段垃圾点垃圾进行全天候不间断收集、压缩、清运,认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四是开展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对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违章搭(构)建物等城市“十乱”行为及马路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了拉网式巡查和整治。截至11月底出动执法车辆532辆次,执法人员5242人次,整治占道经营5226起;整治乱摆乱放1579起;规范占道施工234起;整治乱贴乱画2571处;整治乱排乱倒98起;治理重点区域脏迹152处;整治运输散装物体车辆58起;车辆带泥责令清扫226起;规范乱停乱放车辆4319辆次;整治乱搭乱建,拆除违法建筑174起,约3710平方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84人次;依法查处100起。完成了对南伞河畔公园精细化管理,以错时执法方式,“零容忍”的态度规范校园周边秩序,取得实效。

  五是清理整顿“僵尸车”。作为方便群众出行、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联合公安部门制定《镇康县“僵尸车”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开展联动执法共清理“僵尸车”116辆,从时限和标准上夯实责任。

  六狠抓城市美化亮化整治。一是为加快推进南伞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内外垃圾进行清理,对侵占河道的“两违”建筑施了整体拆除。二是对县城内不合格设置广告、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破损广告进行拆除,对乱拉乱挂、乱搭乱建等违规行为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截至11月底拆除破旧不规范广告牌53块;及时修复损坏的下水道井盖59处;三是加强城区绿化管理,努力打造一街一景;四是对城区主干道、广场等亮化设施进行排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县城路灯亮灯率≥95%,给市民夜间出行提供方便。五是加强城市立面全面管控,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城市道路绿化风景带做到了“建一路、绿一线,建一区、绿一片”。

  七是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根据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书记董万春同志调研南伞河河道治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召开班子会认真分析,到实地调研后制定了工作方案,将问题一一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挂图作战,在时限内完成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县城建监察大队、县环境卫生工作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年度收入合计6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因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为4月份新成立机构,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图片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年度支出合计55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7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因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为4月份新成立机构,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图片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9.7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3.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75.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41%。因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为4月份新成立机构,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图片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因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为4月份新成立机构,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23%。因2019年机构改革,本部门为4月份新成立机构,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其中: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1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8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城乡社区支出39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5%。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172.8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3.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8万元、资本性支出11.10万元;2120104城管执法23.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5万元;2120501城乡环境卫生201.4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4万元、资本性支出0.17万元。

图片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2019年4月新成立机构,故无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2019年4月新成立机构,故无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9万元,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2019年4月新成立机构,故无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870.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2.62万元,固定资产1617.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2019年4月新成立机构,故无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增减变化,其中;流动资产无增减变化,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化,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化,在建工程无增减变化,无形资产无增减变化,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70.48

252.62

1617.69

1234.94

132.82

0

249.93

0

0

0.1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次部门决算公开所涉及的主要名词有: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4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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