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室地址:
镇康县南伞镇泰和路9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83-6631288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镇康县城市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

二、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的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三、承担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职责。

四、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及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参与全县重大执法行动。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

五、承担推进全县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等系统平台,对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六、负责拟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装备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等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3个,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行政审批和监督股。

(三)行政执法股。

二、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受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开展执法。

(二)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大队,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县自然资源局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具体执法业务管理和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三)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大队,受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以县林业和草原局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林业和草原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日常具体执法业务管理和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四)镇康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