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18 16:29 作者:镇康县国环局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4 字体:【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主路49号国环局一楼)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杨玉子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镇康县南伞镇阳光酒店后面 镇村房字第49号 154.59 邓建超
建设用地使用权 镇康县南伞镇阳光酒店后面 镇国用(97)字第093号 327
2 杨文和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镇康县勐捧镇集镇 镇房权证勐字第(2003)0010号 542.16

杨静

鲁朝翠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镇康县勐捧镇集镇 镇房权证勐捧字第(2003)0008号 206.07
建设用地使用权 镇康县勐捧镇集镇 镇国用(1998)字第011号 287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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