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江敏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28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鲁学灿(已故) | 镇国用(2006)0203号;镇房权证凤尾字第(2006)0019号 | 镇康县凤尾镇原党校住宿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使用权面积111㎡(其中分摊面积33.96㎡,独用面积77.04㎡);房屋建筑面积68.07㎡(其中住房面积59.97㎡,厨房8.10㎡)。 | 江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