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胡强华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21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胡德荣(已故) | 镇房权证凤尾字第(2007)0252号 | 镇康县凤尾镇仁和粮店住宿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划拨 | 住宅 | 土地面积92.72㎡;房屋建筑面积78.18㎡。 | 胡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