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波持有坐落位于镇康县勐捧镇街边,证书号为:镇国用(2011)第083号,由于当事人保管不善导致该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示遗失,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83-6632232。